-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 发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3 0:00:00
望 江 县 养 老 服 务 业
面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望江县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望江县总人口64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37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3万人,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7.8%。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望江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望江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度实施办法》《望江县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等文件,先后制定出台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小额门诊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制度、失能失智分散五保供养对象护理补贴制度、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专项护理补助制度、低收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补贴制度以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和农村分散五保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投资近亿元,建成10所乡镇中心敬老院和3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个,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1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建养老项目2个,总投资4000万元。养老床位520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5.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757张,占比33.7%。入住养老对象586人(其中特困对象486人,社会老人100人),工作人员101人。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1、创新一项制度。早在2009年,望江县将农村敬老院列入非盈利性事业单位范畴,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并在全市首创在乡镇中心敬老院设立事业单位账户,实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民政系统内进行推广。今年初,望江县出台《望江县乡镇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中心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按村账镇管形式将乡镇中心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财政分局核算,实行专账管理。
2、设立一项基金。为解决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小额门诊费用,切实提高集中供养对象医疗救助水平,在不断提高大病住院救助标准的同时,望江县从2009年开始,按入住老人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设立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小额门诊基金,基金由县民政局在上年度末直接拨付到各乡镇中心敬老院,由敬老院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截止目前已累计下拨门诊基金近600万元。
3、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专项护理补助制度。对农村敬老院收住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特困对象,从2017年开始,县财政按入住人数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其中,850元用于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护理补贴;150元用于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商业护理保险,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住院期间护理等方面开支。已累计下拨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专项护理补贴资金 123.16万元。二是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为有效降低农村敬老院运营风险,切实减轻敬老院经济压力,从2014年开始,望江县建立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连续4年为全县养老机构购买了综合责任险,累计上交保费 42.544万元。三是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敬老院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全县13家养老机构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并每天对采购的食品进行48小时留样,确保老人们吃的安全。
4、实施三项工程。一是实施厨房餐厅亮化工程。安排40万元资金,启动实施了乡镇中心敬老院厨房餐厅亮化工程,对全县10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厨房餐厅设施进行配备升级并安装高清摄像头。二是实施视频监控管理工程。为加强农村敬老院内部安全管理,有效规避风险,安排40万元资金,启动实施了视频监控管理工程。敬老院老人在锻炼场所、娱乐室、餐厅、操作间、值班室、大门口、走廊两头、菜地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区域等关键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并统一在敬老院值班室设立监控室。三是实施消防整改工程。为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望江县安排财政资金660多万元,启动实施了农村敬老院消防整改工程。按照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对全县10个乡镇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了整改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一项制度。望江县出台政策,安排140.5万元财政资金,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近2800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人均50元标准,购买一份保障额度为53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使全县困难老年人又增加了一重有效的安全保障。
2、打造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计划,一是把原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改扩建为望江县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将部分乡镇中心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吸引社会资本,探索推向社会化。三是在城市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2018年县财政安排资金1480万元,用于改建1个、新建29个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3、建立四项补贴。一是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出台《望江县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暂行办法》,对全县80-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对100岁及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百岁老人津贴。二是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营运补贴制度。落实《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兑现社会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政策。三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补贴制度。对经验收合格且运营正常的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设备购置补助,并每年给予3600元日常运营补贴。四是建立低收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及分散五保户和低保户,通过提供服务包和发放补贴资金的形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4、切实加强养老护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医养结合和乡镇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2018年筹资1030余万元用于整合乡镇农村敬老院护理区和乡镇村医疗床位建设,新增护理床位1025张。全县12所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全部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其中11所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均内设医务室,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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